湖北襄阳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
(抗击新冠肺炎)湖北襄阳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
中新网襄阳3月1日电 (胡传林 张坤 高其峰)湖北襄阳市政府2月29日出台十二条措施,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据介绍,襄阳在坚决执行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另提出了十二条措施,主要包括:
对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逐级申请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本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如有新增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市级汇总情况后向省级财政申请,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贴息,贴息期不超过1年。
充分发挥本市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作用,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优先予以支持。
免除出租车司机在疫情防控期间上缴给出租车公司的管理费和承租费。对受疫情影响存在经营困难的出租车公司,由各级财政、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复工复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需临时安排职工居住的,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一批宾馆酒店,解决职工临时过渡性住宿,并给予30%的住宿补贴等。(完) 【编辑:白嘉懿】